古代女子都很注重「貞潔」,為何碰到采花賊卻不反抗?原因很現實

樂享網 2024-01-02

那麼當古代女子真的遭遇暴力侵害時,她們為何很少反抗和報案呢?其一,是對反抗無效的恐懼。采花賊利用暴力威脅女子就范。體弱的女性與之硬碰硬,反抗不僅無果,還可能招來更為慘烈的脅迫。所以她們只能選擇妥協,希望能全身而退。

這與人們平日所接受的應激訓練有關——當一個人長期生活在恐懼中,面對真正的威脅時,求生欲望會主導大腦,排斥一切高級的理性思考。

其二,是對家族聲譽的顧慮。在當時的社會觀念里,被侵犯的女性是有罪的。一旦丑聞傳開,不僅女子自己受辱,她的整個家族也會因此聲名狼藉。所以很多婦女選擇隱忍和隱瞞,也有些家族內部私下處理,不讓事情敗露。

她們寧可自己郁郁而終,也要保全家人的名節。這種現象與東亞「面子文化」的倫理觀念關系密切,它要求個體不惜代價維護集體的聲譽。在這種極端環境下成長的女性,已將這種思維融入骨血,哪怕遭受如此巨大苦難,也在所不惜。

我們今天審視歷史,更多地是基于理性和同情,而非批判。歷史無法重來,我們的職責是學習和繼承——學習古人犯下的錯誤,繼承他們的優秀品質。也只有這樣,才不至于讓那些不幸的靈魂白白死去。

時間的洪流中,這些無辜者的哀慟和祈求,是否曾有人聽見?她們的正義,是否得到過伸張?

古代對這類案件的處理明顯存有偏見。犯罪男子可以逍遙法外,再次作案。而受害女性除了忍辱,別無他法。

第一,古人極為看重「面子」,即使知曉女子的遭遇,也有意回避。不少家族不支持受害女子報案,更有甚者主動加害。他們恐同族丑聞散布,甚于女性再度受辱。這種現實利益至上,切身利益高于公理的做法,也許出于一種本能的自保,但的的確確加重了正義得不到伸張的殘酷。

第二,古代法律對女性貞操規定繁多,但很少從保護女性角度出發。屢見家法超越國法,大打出手,害死害傷女性的情況。可悲的是,女性在當時幾乎沒有任何權力去維護自己。這里,法律在有意無意中成為了的一部分。

它先入為主地認定了」男性優越「這一定理,由此定義了各種雙重標準,加強了女性,尤其是受害女性的。在這些因素疊加影響下,受害女性陷入完全的權力真空狀態,可以說是這個時代制度性暴力的最直接受害者。

直到今日,我國的法治與性別平等理念已有很大進步。對貞操的看法也從道德硬性規定,變成一種個人價值選擇。我們不能輕視古人,但也決不能默認歷史的偏差。在漫長的時間軸上,我們還需為那些無辜靈魂去竭力抗爭與吶喊。

例如最近幾年,歷史學界和法學界聯手推動歷史冤案的復核。在溫州,一位97歲的女性,終于為其40年前遭受的[性·侵]找到了證據。

這起案件背后,是這個老人一生的坎坷和無奈。她80多歲時才第一次意識到,法律本應伸張正義,維護人的尊嚴。「我這一生,原來可以選擇報案,而不僅僅是忍氣吞聲。」這位老人流下了激動的淚水。

無數這樣的例子還在發生,它們警示我們,不能因為時間的流逝就默認那些錯誤。只要我們還在世,就永遠有機會去修復。這不僅是為死者發聲,更是為了活著的人能生活得更好。正義或許無法及時到來,但絕不會永遠缺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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